據央視新聞,1月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兩新”政策激發(fā)消費活力,效果明顯。2024年,全國汽車報廢和置換更新超過650萬輛;新能源乘用車國內市場滲透率從6月份開始,連續(xù)7個月超過50%,全年國內零售量達到1100萬輛。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趙辰昕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今年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車(即國四排放標準實施首年的燃油車,包括2012年6月30日前登記的汽油車、2014年6月30日前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車)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統一規(guī)范全國汽車置換更新最高補貼限額。
同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發(fā)布關于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提出,擴大汽車報廢更新支持范圍、完善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等舉措。
具體來說,在《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基礎上,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范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2年6月30日前(含當日,下同)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4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1.5萬元。個人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的機動車須為本通知公布之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機動車。
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乘用車并購買乘用車新車的,給予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支持,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個人消費者按本通知標準申請補貼,轉讓的既有乘用車登記在本人名下的時間最遲不得晚于本通知公布之日。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由各地區(qū)按照本通知要求并結合實際合理制定。
此外,通知提出要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加力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和超出質保期的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各地可保持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基本穩(wěn)定,并自主確定車輛更新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