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萬科A公告,為滿足紹興湖珀隱秀項目開發(fā)運營的需要,項目公司紹興元昊置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紹興元昊”)擬向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請2021年11月23日簽訂的《固定資產貸款合同》項下不超過8億元的貸款期限調整,調整后貸款期限至2027年5月23日。
公告稱,萬科通過全資子公司杭州元廷置業(yè)有限公司(下稱“杭州元廷”)、大悅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悅城”)通過全資子公司大悅城控股集團(浙江)有限公司(下稱“大悅城浙江”)分別間接持有紹興元昊各50%的股權,紹興元昊為合營公司。萬科、杭州元廷以及大悅城、大悅城浙江為前述貸款各按50%股權比例分別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股權質押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