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潘文捷
界面新聞編輯 | 黃月
昨日,日本杰尼斯事務所發(fā)布了一份由外部專家組成的“防止再發(fā)特別小組”的調(diào)查報告書,正式承認該機構的創(chuàng)始人喜多川在1970年代前半期到2010年代中期對多名Johnny's Jr成員進行了廣泛性侵犯。
在3月初,BBC曾推出了紀錄片《獵食者:日本流行音樂的秘密丑聞》。丑聞的主角正是2019年去世的喜多川,他把年輕男孩們培養(yǎng)成超級巨星,但是五十多年來,喜多川性騷擾的丑聞從來沒有在主流媒體上得到真正的報道,成為了日本媒體中“房間里的大象”。
早在1999年,日本雜志《周刊文春》就揭露了這件事,喜多川可以直接決定少年們的舞臺站位、能否出道,擁有極大的權力。《周刊文春》曝光了猥褻細節(jié),少年們躺在宿舍里假裝睡覺,等下一個輪到自己。BBC的紀錄片也在很大程度上使用了該雜志提供的信息。當時,喜多川就以誹謗罪為名起訴了《周刊文春》,法庭最終支持了周刊在這一問題上的說法。然而時至今日,哪怕喜多川的丑聞幾乎人盡皆知,日本的主要新聞媒體還是不約而同基本保持著沉默。
其實日本媒體并不回避對于戀童癖的報道,一個例子是曾大量報道流行歌星邁克爾·杰克遜性侵男童案的審判,但喜多川的丑聞為什么沒有出現(xiàn)在主流媒體上,連他去世的訃告也充滿著溢美之詞?
01 金鵝與掌舵者
喜多川經(jīng)營的杰尼斯事務所創(chuàng)建了許多受歡迎的男子組合,包括SMAP、V6、嵐、Kanjani8、Hey!Say!JUMP等,保持著最多排名第一的藝術家、最多排名第一的單曲和最多個人制作的音樂會的世界紀錄。喜多川也是日本流行文化的重要人物,去世時連時任日本首相的安倍晉三都發(fā)來吊唁信。
日本體育大學副教授Shuto Yoshiki撰文指出,“不成熟”、“孩子氣”的偶像是杰尼斯成功的秘訣。杰尼斯公司的藝人們表現(xiàn)得既是學生又是藝人,有一種在普通中產(chǎn)階級家庭長大的孩子的“業(yè)余性”,一種男孩氣質(zhì)——他們的感情不復雜,而且完全專注于追求的自己的夢想。這樣的設定為觀看電視的現(xiàn)代家庭接受,這意味著杰尼斯事務所的偶像不僅擁有年輕的女性粉絲,也會讓包括父母在內(nèi)的整個家庭都站在他們的一邊。杰尼斯的生產(chǎn)系統(tǒng)中也使用了現(xiàn)代家庭的模式特征,比如說喜多川把藝人和Junior(加入公司但還沒有正式出道的人)稱為“孩子”,把粉絲俱樂部叫做“family club”,通過這個隱喻構建了一個把偶像作為產(chǎn)品來消費的體系,中國粉絲也把杰尼斯稱為“J家”。
Shuto Yoshiki對比了杰尼斯偶像和韓國男團偶像的男性氣質(zhì)。韓國電視一開始就是1961年軍事政變中上臺的樸正熙的宣傳機構,所以韓國的男性氣質(zhì)是建立在以征兵為基礎的軍事文化上的,建立在嚴格的等級意識和自上而下的指揮結構之上。日本采用的則是以家庭/公民為中心的意識形態(tài),杰尼斯事務所就以家庭文化為基礎,已經(jīng)非軍事化。如果你問一個J家偶像發(fā)生戰(zhàn)爭會怎么辦,他們會說自己反對戰(zhàn)爭,不認為戰(zhàn)爭會在日本發(fā)生,他們選擇表達男子氣概的領域是體育。
就這樣,自1962年成立杰尼斯事務所以來,喜多川成為了日本演藝界的掌舵人?!敖苣崴故聞账罱K發(fā)展成為日本最強大的經(jīng)紀公司,幾乎壟斷了利潤豐厚的男團市場。”BBC在為喜多川撰寫的訃聞中這樣說:“由于在行業(yè)中獨領風騷,喜多川幾乎是不可動搖的,日本主流媒體中沒有人敢惹惱他強大的經(jīng)紀公司。”
2019年喜多川去世后,根據(jù)《日經(jīng)新聞》報道,杰尼斯事務所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警告,稱其可能違反了日本的《反壟斷法》。國民偶像組合SMAP解散后,有三個人于2017年離開了杰尼斯事務所,雖粉絲甚眾,但是除了廣告中的身影,他們幾乎從有線電視網(wǎng)絡中消失。杰尼斯事務所涉嫌向電視臺施壓,要求電視臺停止放送SMAP三名前成員的內(nèi)容,但事務所予以否認,該調(diào)查后續(xù)也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jù)證實其違反了《反壟斷法》。
雖然幕后交易并不為人知曉,但從既往案例中不難看出杰尼斯事務所對媒體的掌控:對于杰尼斯偶像的犯罪報道,新聞機構的反應相當尷尬和不情愿。電視節(jié)目選擇更加曖昧的表達方式來報道約翰尼偶像的罪行,例如不在偶像名字后面使用“嫌疑人”一詞,而使用“成員”一詞,看起來便沒那么嚴重或糟糕。1990年演員勝新太郎在夏威夷因持有可卡因被捕,面對這樣一個明星,媒體選擇了“嫌疑人”;2001年SMAP成員稻垣吾郎因違章停車并撞傷女警上電視時,TBS等電視臺使用的則是“成員”。 在《秘密、性和奇觀:日本和美國的丑聞規(guī)則》一書中,作者Mark D. West看到,小報提出的論點(他對電視臺員工的采訪也證實了這一論點)是,喜多川向電視臺施壓,要求他們正確行事,否則就會失去藝人的使用權。據(jù)《周刊新潮》報道,杰尼斯事務所要求他們完全不理會這件事。
根據(jù)2000年《紐約時報》對日本娛樂記者Masaru Nashimoto的采訪,如果主要新聞媒體報道喜多川的丑聞,所有當紅明星都將退出你的節(jié)目,你的綜藝節(jié)目將無法得到任何明星支持,收視率會直線下降。這對出版物也同樣適用。作者David McNeill在《偉大的幸存者》一文中指出,業(yè)界不想因為丑聞而扼殺杰尼斯這只金鵝。杰尼斯藝人在流行排行榜上大放異彩,他們進入黃金時段電視,支撐著收視率,銷售著產(chǎn)品。在解散之前,僅SMAP的五名成員就有大約15部常規(guī)電視節(jié)目。McNeill采訪的一位制作人Miwa說,自己作為制作人對性丑聞傳聞不感興趣。Miwa也解釋了這些機構的運作方式:“在計劃電視劇時間表時,決定由誰來表演的不是電視公司,而是經(jīng)紀公司。制片人可能會拒絕[同意機構的要求],但公司會爭辯說我們未來還要做節(jié)目。所以在極端情況下,在一個有八名固定演員的連續(xù)劇中,其中七名將由幕后管理部門決定。這就是他們擁有的力量。”
在《紐約時報》的相關報道中,東京上智大學新聞學教授Hiroshi Fujita認為喜多川的故事反映了日本媒體公開的弱點,“在涉及性、皇室和右翼團體等敏感話題時,日本媒體往往非常謹慎和膽小?!?/p>
02 “三流記者”的突破
為何日本主流媒體紛紛表示沉默,公眾眼中的八卦雜志《周刊文春》卻敢于揭露事實?在日本,媒體行業(yè)存在著精英和非精英媒體之別。日本幾乎所有有新聞價值的組織都可以找到記者俱樂部,比如國會的新聞有參眾兩院的記者俱樂部或主要政治家所屬的記者俱樂部,國家警察署、駐日大使館、東京大學、新聞俱樂部、最高法院、地方法院等都有自己的記者俱樂部。記者俱樂部只有報紙出版商、編輯協(xié)會和日本雜志出版協(xié)會的會員才可以加入。
記者俱樂部的記者不需要從可靠來源尋求信息,因為他們已經(jīng)被提供了可靠的消息來源。一些俱樂部還會為記者提供設備齊全的辦公室、工作人員、停車位、免費電話、晚餐和交通。Mark D. West認為,這一制度造成的結果之一就是媒體報道的統(tǒng)一,另一個可以預見的結果是,日本精英媒體對丑聞的報道是經(jīng)過過濾的——警察新聞俱樂部記者不能寫警察的問題,檢察官新聞俱樂部的記者不能寫檢察院的丑聞,足球新聞俱樂部的記者不能寫打假賽的文章。報紙沒有什么短期的動力去追求重要的故事。
這種模式也會延伸到體育和娛樂領域。在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日本,權力掌握在幾家經(jīng)紀公司和幾位巨星手中,小報實際上也有類似于記者俱樂部的角色。每家小報都有一名代表全職依附于這些明星,并完全依靠他們提供新聞。如果有重大事件發(fā)生,記者會先向明星核實,看他們是打算公開還是需要保密。記者如果不聽話,信息來源就會被切斷。
雖然娛樂界競爭加劇改變了這種狀況,但是像杰尼斯等日本較大的經(jīng)紀公司還是保持著巨大的控制力。這些機構不僅有能力影響節(jié)目的制作,有能力在周刊一類媒體中植入對自家明星的正面報道或?qū)ζ涓偁帉κ值呢撁鎴蟮?,也可以買通可能報道丑聞的記者。以金錢和權力的結合,保護自己和他們的明星。
《桶川跟蹤狂殺人事件》的作者清水潔在追蹤案件時就曾遭遇難題,由于他所在的《Focus》周刊不是政府宣傳型的“公共媒體”,清水潔也被視為“三流記者”,無法進入記者俱樂部,他提出的采訪要求不被警方理睬。但也正是“三流記者”們,顛覆了媒體的信息等級結構。《周刊文春》編輯局長新谷學曾經(jīng)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談到,在他剛入行的1989年,站在新聞圈鄙視鏈最頂端的是NHK,然后是大報社、電視臺。他要去討好報社政治部、社會部、經(jīng)濟部等部門的王牌記者,從他們那里撿漏進行報道。但在2004年,《周刊文春》曝光了2004年紅白歌合戰(zhàn)制片人貪污事件,各大報社和電視臺蜂擁而至,變成了其他新聞機構的人來打聽消息。新谷學意識到,“只有手上拿著消息的一方才有主導權,才能把控全局”。
雖然給人的印象是八卦雜志,但《周刊文春》的報道曾帶來政界動蕩,促使田中內(nèi)閣總辭職。它們也報道大公司的問題,包括日本國鐵的腐敗、DHC公司的不正當強制勞動、優(yōu)衣庫違反勞動法等。清水潔曾經(jīng)在接受界面文化采訪時談到,“我認為日本的新聞自由是靠記者俱樂部之外的記者們實現(xiàn)的。加入記者俱樂部的記者雖然很多,但他們是報社和電視臺中的一部分記者。我不從屬于記者俱樂部,自由記者和《周刊文春》等周刊、雜志的記者也不屬于記者俱樂部。這些不屬于記者俱樂部的記者們獨立做出的調(diào)查,更有可能成為獨家報道?!?/p>
參考資料:
Mark D. West, Secrets, Sex and Spectacle:The Rules of Scandal in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Calvin Sims, In Japan, Tarnishing a Star Maker
https://www.nytimes.com/2000/01/30/world/in-japan-tarnishing-a-star-maker.html
Johnny Kitagawa: Japanese boy band mogul dies at 87
https://www.bbc.com/news/world-asia-48927331
David McNeill, The Great Survivor
https://apjjf.org/2019/14/McNeill.html
Shuto Yoshiki, The “Johnny's” Entertainers Omnipresent on Japanese TV: Postwar Media and the Postwar Family
從桶川殺人到戰(zhàn)爭歷史:日本記者清水潔如何抵抗“后真相時代”?|專訪
“獨家爆料才是我們的生存之道”(下)——訪《周刊文春》編輯局長新谷學https://www.nippon.com/cn/japan-topics/g0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