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戴晶晶
“對外進行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投資的驅動力存在不同。此前在外投資化石燃料是出于自身能源進口的需求,資源國具有一定主導權,但整體增加了全球的供應量,可再生能源投資則需要關注當地的能源戰(zhàn)略和需求消化能力。”
7月19日,國際性非政府組織綠色和平舉辦線下研討會,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能源戰(zhàn)略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劉旭在會上作出上述判斷,強調了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要結合當地的能源特點。
2021年9月,中國承諾不再新建境外煤電,隨后國家發(fā)改委等部門出臺了《關于推進共建“一帶一路”綠色發(fā)展的意見》等文件,強調深化綠色清潔能源合作,推動能源國際合作綠色低碳轉型發(fā)展。
行業(yè)發(fā)展迅猛疊加政策加持,中國光伏、風電、電池等可再生能源企業(yè)的海外發(fā)展勢頭強勁,但仍面臨著融資、貿易壁壘等方面的挑戰(zhàn)。
英利集團國際事業(yè)部副總經理白雪天在會上指出,綠色產能的投資主要分為純技術服務類、股權合資和獨資類型;電站的主流投資方式包括項目權開發(fā)、EPC(工程總承包)模式和涉及到持有運營以及交易方面。
綠色和平東亞項目副總監(jiān)張凱認為,在2013年中國提出“一帶一路”倡議之前,中國海外電力項目投資幾乎都是EPC+F(工程總承包+融資)的模式。之后,海外電力股權投資的比例逐漸上升,到2019年海外股權投資形式建成的海外煤電項目裝機,首次超過工程總承包在當年建成項目。
張凱表示,隨著疫情影響消退,加上部分國家可再生能源發(fā)展需求旺盛,此前海外可再生能源投資經驗較為豐富的中資企業(yè),在海外將會有快速的成長;過去主要做海外煤電投資的央企國企,轉到可再生能源賽道上還需要花費一定的學習成本,尤其是在股權投資方面。
“中國在光伏行業(yè)全產業(yè)鏈上全球產能占比平均達到80%以上,風能在40%以上?!?span>白雪天提及,光伏在整個硬件設施上具備很強的競爭力,利于海外投資,但在融資等方面還存在劣勢。
白雪天指出,融資產品的選擇、融資渠道以及相關審批流程方面的短板,導致融資成本高,和歐美國家競爭會產生一定劣勢。
某大型央企的海外投資負責人認為,當前中國光伏全產業(yè)鏈領先,投建營能力也是全球一流,但存在貿易壁壘方面的風險。例如在風電領域,風機認證在高端國家并不齊全,性能指標也有進步空間,各企業(yè)正在補齊短板。
該負責人表示,海外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落地有四個重要的考慮因素。
首先,要看項目的資源稟賦,即未來的現金收入,約等于電量和電價單價的乘積。國資委當前要求,海外投資先要確定國別,后選擇項目。此前如南亞、巴基斯坦等地區(qū)利用小時數低,但是電價較高,較受歡迎;中東競爭比較激烈,利用小時數高,但是電價很低,頻頻刷新最低電價世界記錄。
第二,要分析國家的電價制度,確定是國家性質電網直接購電還是需要自己尋找購電方簽署商業(yè)購電協議(PPA),或是進入更具挑戰(zhàn)性的現貨市場。
第三,東道國的配套基礎設施和對電力投資的渴求很重要,如當地征地的程序和成本也可以決定項目的成敗。
最后,項目能否落地考驗了投資開發(fā)商的集成能力。有些窗口企業(yè)擅長早期圈占資源,做頂層商務關系;大型的建設集團擅長早期設計,評估資源稟賦;五大電力擅長資本運作,能做到快速的出錢響應。但做好投資還是要有跨專業(yè)的出色的整合能力。
白雪天也認為,海外投資最終考慮的是風險,相較于大型的央、國企,民企的抗風險能力更低,需要有不同的合作模式,包括組團出海、獲得信保相關產品的支持等。
針對近期非常熱門的可再生能源投資地沙特,上述大型央企的海外投資負責人認為,沙特市場本土化特色較深,無論是金融體系還是用工比例方面,中國企業(yè)還需要適應;此外,沙特市場的特征是競爭性采購,造成投融資存在風險,需要有強大的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