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澄星年報遭問詢,要求說明相關債權轉讓協(xié)議是否附帶生效條件或其他約定

ST澄星4月12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關于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及公司股票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事項的信息披露監(jiān)管問詢函,被追問涉及公司股票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事項、及2022年報中的應收款項和應收款項融資、在建工程等方面問題。

問詢函指出,公司在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公告中稱,董事會認為2020年、2021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否定意見所涉及事項的影響已經消除。根據(jù)2020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涉及資金占用事項。前期,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原控股股東江陰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星集團”)占用上市公司資金21.25億元。2022年3月,法院在公司控股股東的重整債權申報過程中,通過判決對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債權債務關系進行了確認,認定澄星集團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形成的債務已經轉由江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資產”)承擔。2022年4月15日,管理人賬戶收到江蘇資產支付的22.56億元款項。

問詢函要求公司核實并補充披露:江蘇資產對公司逐筆債權形成的背景、過程、時間、金額,其中,如涉及江蘇資產向公司其他債權人收購債權的,請逐筆說明原債權人名稱、收購債權金額及收購實際支付對價;就上述江蘇資產對公司原債權人持有債權的收購,說明交易雙方已履行的決策審批程序,相關決策程序的合法合規(guī)性,以及債權轉讓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相關債權轉讓協(xié)議是否附帶生效條件或其他約定,后續(xù)是否涉及以其他方式返還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其他應當披露的重大事項。

同時,問詢函還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報告期內公司前五大客戶名稱、交易背景、對應產品、交易金額、付款安排、合同主要條款、期后回款情況、收入確認時點等,說明與控股股東是否存在關聯(lián)關系以及其他業(yè)務往來,并補充披露報告期內關聯(lián)交易金額及占比;結合公司銷售信用政策變化、主要客戶變化、減值計提情況等,說明期末應收款項和應收賬款余額大幅波動的原因,與營業(yè)收入、主要產品銷售量等變動不一致的合理性。

此外,關于其他應收款,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內對江陰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和同一控制下的漢邦石化有限公司的其他應收款余額分別為14.8萬元、0.77萬元,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專項說明顯示上述款項系代墊餐飲服務費,對江陰澄星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熱電廠(以下簡稱“熱電廠”)應收207.31萬元,上述款項均分類為經營性往來,公司已全額計提減值。問詢函要求公司補充說明上述款項的形成背景、時期和全額計提減值的原因,以及公司代墊餐飲服務費的合理性,與熱電廠的交易是否存在真實的貨物流轉,是否實質為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前期披露的相關分類是否準確;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關聯(lián)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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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星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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