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王勇
落馬五個多月后,昆明鋼鐵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昆鋼)原董事長王長勇被提起公訴。
12月12日,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王長勇(正廳級)涉嫌簽訂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本案由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起訴指控內容顯示,王長勇在擔任昆鋼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盲目決策而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此外,王長勇在重大經營決策時,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相關公司停產、停業(yè)、相關項目停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guī)定,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嚴重不負責任而被詐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本條法律根據后果規(guī)定了“重大損失”和“特別重大損失”兩檔刑,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者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開履歷信息顯示,王長勇生于1957年2月,1977年2月至2001年6月在云南錫業(yè)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工作,歷任勞資科科長、副礦長、勞動人事處處長、副經理等職。
2001年6月起,他開始任職于昆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擔任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六年后擔任昆鋼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兼任武鋼集團昆明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15年10月,王長勇任云南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副主任,一年后任云南省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2020年3月退休。
2022年7月18日,王長勇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9月被開除黨籍。
根據9月27日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發(fā)布的消息,王長勇涉及諸多問題,包括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喪失基本的政治鑒別力;政績觀扭曲,不正確履職,造成項目投資失??;急功近利,棄職失守,簽訂收購合同時被騙,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的損失;利用職務影響力為親屬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成為昆鋼公司授權鋼材經銷商等方面提供幫助等。
昆鋼始建于1939年,是云南最大鋼鐵企業(yè),現有安寧、紅河、玉溪三個鋼鐵生產基地,粗鋼年產量約800萬噸。
去年4月中旬,昆鋼腐敗案案發(fā),涉及面廣泛。當月14日,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昆鋼黨委書記、董事長杜陸軍,黨委常委、副總經理李平,副總經理和智君等19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另有云南山之星實業(yè)有限公司法人張衛(wèi)紅及管理人員苗留虎、何萍、鄧亞波等12人涉嫌行賄被采取留置措施。
其中,李平、和智君二人在去年4月已主動投案。4月22日,昆鋼宣布公司董事長、副總經理變更。
5月,昆鋼黨委常委、副總經理董瑞章主動投案,接受審查調查。同日,昆鋼25名管理人員主動向組織說明問題,昆鋼紀委對相關人員予以免除或從輕處理。
今年1月,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正式對杜陸軍給予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稱,杜陸軍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三觀”崩塌、私欲膨脹、底線失守,將公權力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將國有資產視為隨意擺布的“玩具”。今年4月,杜陸軍被公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官網相關文章指出,昆鋼腐敗案上至領導班子成員、公司高管,下到普通職工,涉案人數之多、層級跨度之大,令人觸目驚心。
在“靠鋼吃鋼”這一龐大的利益鏈下,昆鋼被逐漸掏空,2020年,昆鋼整體盈利僅千萬余元。
2021年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與中國寶武簽署合作協議,云南省國資委將其所持的昆鋼90%股權,無償劃轉給中國寶武。目前,昆鋼由中國寶武托管,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云南省國資委。
此后,昆鋼盈利能力有所好轉。2021年報顯示,昆鋼實現營業(yè)收入310.32億元,實現凈利潤12.34億元,經營性凈現金流為39.68億元。
三季度,國內鋼企生產經營面臨下游需求減弱、鋼材價格下跌、原燃料成本上升,昆鋼凈虧損約18.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