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閱讀:

董事長接連落馬、年報難產、罰單不斷,吉林信托正經歷“多事之秋”

掃一掃下載界面新聞APP

董事長接連落馬、年報難產、罰單不斷,吉林信托正經歷“多事之秋”

這已經是吉林信托今年官宣收到的第二張罰單。

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記者 | 吳紹志

董事長接連落馬的吉林信托又收到百萬罰單。

9月9日,吉林銀保監(jiān)局公布一份罰單,吉林信托被罰款280萬元,包括原董事長在內的7位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

罰單顯示,吉林信托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guī)事實包括:違規(guī)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jiān)管部門提供虛假業(yè)務報告,監(jiān)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

同時,邰戈對上述所有問題負領導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5年;李偉對吉林信托違規(guī)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領導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3年;李建光、張巍、仲偉、張亮、張憲國5人均被警告。

這是吉林信托今年官宣收到的第二張罰單。1月,吉林銀保監(jiān)局公告,因信息披露不足,吉林信托被罰款30萬元,兩名直接負責人李飛、于亮均被警告。

更早之前,吉林信托就曾因同樣的原因而被罰百萬。2020年12月,吉林銀保監(jiān)局公告,因違規(guī)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jiān)管部門報送虛假業(yè)務報告,吉林信托被罰款140萬元,直接負責人蔡宇鵬被警告。

此次罰單被處罰的人員更廣,包含了已經落馬的吉林信托原董事長。此前,吉林信托經歷了4任董事長落馬,該職位已成為業(yè)內“高?!甭殬I(yè)。

2008年12月,吉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張興波因為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其執(zhí)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曾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的高福波緊急接棒,任職8年,2015年10月突然辭職。辭職3年之后,2018年12月,他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 接受吉林省監(jiān)察委員會監(jiān)察調查。

2021年5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吉林信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福波貪污、受賄、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認定被告人高福波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5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對高福波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或發(fā)還相關單位。

高福波離任后,2015年,曾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白山市委書記等職務的李偉,從高福波手中接棒擔任吉林信托董事長,不到2年,2017年8月,吉林省紀委通報,李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8年3月被雙開。

2020年3月31日下午,吉林省延邊林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信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偉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宣判。對李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違法所得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在李偉擔任董事長期間,2016年9月,邰戈由吉林銀行副行長轉任吉林信托總經理,兩人搭配了1年時間。李偉落馬后,2018年6月,邰戈升任吉林信托董事長,任職兩年半后,最終還是被免職。

2020年9月,吉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邰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2021年4月被雙開。

2021年5月,邰戈(正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作為經歷了如此多落馬“一把手”的信托公司,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yè)從事金融信托業(yè)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注冊資本金15.96億元(含外匯1815萬美元),吉林省財政廳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東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持股0.626%。

今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宣布,任職不到1年的原吉林信托總經理張兆義轉任吉林省金融局局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而原吉林省金融局局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唐慶會擬任吉林信托監(jiān)事長。

緊接著5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再次決定,免去劉成的省吉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建議劉成為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人選。7月,劉成正式獲批擔任吉林信托總經理。

陷入重重風波中的吉林信托年報依舊難產,截至發(fā)稿,吉林信托尚未披露2021年年報。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價一下吧!

下載界面新聞

微信公眾號

微博

董事長接連落馬、年報難產、罰單不斷,吉林信托正經歷“多事之秋”

這已經是吉林信托今年官宣收到的第二張罰單。

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記者 | 吳紹志

董事長接連落馬的吉林信托又收到百萬罰單。

9月9日,吉林銀保監(jiān)局公布一份罰單,吉林信托被罰款280萬元,包括原董事長在內的7位責任人受到行政處罰。

罰單顯示,吉林信托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guī)事實包括:違規(guī)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jiān)管部門提供虛假業(yè)務報告,監(jiān)管意見落實不到位未開展內部問責。

同時,邰戈對上述所有問題負領導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5年;李偉對吉林信托違規(guī)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問題負領導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3年;李建光、張巍、仲偉、張亮、張憲國5人均被警告。

這是吉林信托今年官宣收到的第二張罰單。1月,吉林銀保監(jiān)局公告,因信息披露不足,吉林信托被罰款30萬元,兩名直接負責人李飛、于亮均被警告。

更早之前,吉林信托就曾因同樣的原因而被罰百萬。2020年12月,吉林銀保監(jiān)局公告,因違規(guī)提供隱性的第三方金融機構信用擔保,向監(jiān)管部門報送虛假業(yè)務報告,吉林信托被罰款140萬元,直接負責人蔡宇鵬被警告。

此次罰單被處罰的人員更廣,包含了已經落馬的吉林信托原董事長。此前,吉林信托經歷了4任董事長落馬,該職位已成為業(yè)內“高?!甭殬I(yè)。

2008年12月,吉林省信托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張興波因為犯貪污罪、受賄罪,數罪并罰,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其執(zhí)行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曾任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黨委委員、副主任的高福波緊急接棒,任職8年,2015年10月突然辭職。辭職3年之后,2018年12月,他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職務犯罪, 接受吉林省監(jiān)察委員會監(jiān)察調查。

2021年5月,延邊朝鮮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吉林信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高福波貪污、受賄、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案,認定被告人高福波犯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510萬元;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對高福波違法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或發(fā)還相關單位。

高福波離任后,2015年,曾任長春市政府副市長、白山市委書記等職務的李偉,從高福波手中接棒擔任吉林信托董事長,不到2年,2017年8月,吉林省紀委通報,李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8年3月被雙開。

2020年3月31日下午,吉林省延邊林區(qū)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信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偉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公開宣判。對李偉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違法所得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在李偉擔任董事長期間,2016年9月,邰戈由吉林銀行副行長轉任吉林信托總經理,兩人搭配了1年時間。李偉落馬后,2018年6月,邰戈升任吉林信托董事長,任職兩年半后,最終還是被免職。

2020年9月,吉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邰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2021年4月被雙開。

2021年5月,邰戈(正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白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作為經歷了如此多落馬“一把手”的信托公司,吉林信托是吉林省唯一一家專業(yè)從事金融信托業(yè)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注冊資本金15.96億元(含外匯1815萬美元),吉林省財政廳代表吉林省政府持股97.496%,其余四名股東吉林省能源交通總公司、吉林炭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林糧食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持股0.626%。

今年3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宣布,任職不到1年的原吉林信托總經理張兆義轉任吉林省金融局局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而原吉林省金融局局長(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唐慶會擬任吉林信托監(jiān)事長。

緊接著5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再次決定,免去劉成的省吉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建議劉成為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人選。7月,劉成正式獲批擔任吉林信托總經理。

陷入重重風波中的吉林信托年報依舊難產,截至發(fā)稿,吉林信托尚未披露2021年年報。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