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佘曉晨
5月9日,河南省消費者協(xié)會就“辛巴燕窩事件”發(fā)起的消費公益民事訴訟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這一涉及國內“直播帶貨”法律問題的重點案件中,本次開庭控辯雙方的爭議主要集中在:本次訴訟是否影響正在進行中的退賠程序、永久封禁辛巴賬號等是否合理、本案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訴訟條件等。
“假燕窩事件”最早于2020年11月發(fā)酵——辛巴團隊在直播間推銷的燕窩被質疑為“假貨”,后由于爭議不斷擴大,辛巴團隊道歉回應稱產品實為燕窩風味飲品,愿意退一賠三賠付消費者。
2020年12月,快手發(fā)布辛巴燕窩事件的官方處罰結果,辛巴個人賬號被封停60天。緊接著,辛巴銷售燕窩相關公司被廣州市場監(jiān)管局處罰290萬元。
而事情并未結束。2021年8月,河南省消協(xié)對快手公司、辛巴及4家相關公司提起公益訴訟。去年12月15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該訴訟。
值得關注的是,河南消協(xié)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訴求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退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銷售總價款人民幣1992.8539萬元,并處以銷售總價款3倍的懲罰性賠款共計人民幣5978.5617萬元,退賠金額總計人民幣近8000萬元。
在今日的在線庭審中,控辯雙方分別在法庭宣讀了起訴書和答辯狀。河南消協(xié)在起訴書中表示,此事件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嚴重損害,符合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法定條件。
而被告律師認為,本案消費者并非不特定,本案屬于消費者眾多但特定的情形,不符合公益訴訟的形式要件。
此外,辛有志在其答辯狀中稱,答辯人未在直播間進行茗摯燕窩產品的直播帶貨活動,與廣州和翊公司無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故意。河南消協(xié)主張答辯人應對廣州融昱公司的退賠金額承擔連帶責任,沒有事實依據(jù)。
在封禁賬號這一點上,辛有志在其答辯狀中表示,永久封停直播間賬號并非法律明確規(guī)定的民事責任承擔方式,而是平臺經營者為維護平臺秩序所可能采取的一種管理措施?!霸谄脚_經營者的經營行為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下,司法不應當干涉其經營自由。”
答辯書提及,答辯人控股的公司多次派人與原告河南消協(xié)溝通,希望原告提供那些通過時大漂亮直播間鏈接購買“茗摯燕窩”產品的且未能獲得先行退賠的消費者名單,以便廣州和翊公司履行先行退賠承諾,但直至今日,原告未能提供。
在庭審尾聲,各方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