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穆玥
近期,有關百億私募明汯投資因為員工營銷被工商調查以及十余家機構舉報的事情持續(xù)發(fā)酵,究竟發(fā)生了什么?
事實上早在5月下旬,關于私募量化頭部機構“MH”被查、工商聯(lián)合執(zhí)法等消息便在社交媒體流傳,相關字母縮寫直指百億私募明汯投資,甚至一度傳出“老鼠倉”、創(chuàng)始人被帶走等說法。
不過,據(jù)上海證券報報道,實際情況是公眾號“老私基”通過大量文章吹捧明汯投資及其產品業(yè)績,惡意貶低其他各類私募機構,部分私募隨后發(fā)現(xiàn)“老私基”公眾號的注冊主體為明汯投資員工,因此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部門舉報。5月上旬,上海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執(zhí)法總隊赴明汯投資上海辦公室進行問詢,問詢主題是“老私基”公眾號背后注冊主體、撰寫稿件人士是否為明汯投資員工等。
調查后的初步情況顯示,2021年的6月中旬—6月底,卓某晨、徐某等4人組建了一個團隊,使用卓某晨此前注冊的微信公眾號“ifmore”(后更名為“老私基”),發(fā)表基金產品評價、私募宏觀研究等文章,同時將這些文章發(fā)表到他們新注冊的雪球網賬號和今日頭條賬號上。在公眾號的運行過程當中,主導是卓某晨,徐某則是其中一個寫手,每個人寫好后會交給卓某晨,隨后再分別發(fā)布。
整體來看,卓某晨所在團隊先后一共使用了4個賬號,一是2021年4月到6月間使用的“老私基520”,2021年6月開始使用的微信公眾號“老私基”、雪球公眾號“real 老私基”和今日頭條公眾號“老私募”。
其中,卓某晨為明汯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徐某則為明汯投資董事總經理徐某駿。
一位熟悉“老私基”的讀者告訴界面新聞記者,該賬號平時發(fā)布的文章主要是評價各類私募,對多家業(yè)內知名的量化私募都給過相對負面的評價,比如幻方量化、九坤投資、靈均投資、天演資本等,唯獨談及明汯投資時不乏溢美之詞。
界面新聞注意到在來自“老私基”的一篇題為《在退潮時,看量化泳者的底褲》的文章中也曾明確提及“在2021年初就告訴大家老私基不看好幻方(千億幻方還行不行?);2021年7月讓大家謹慎衍復1000,不宜主推(私募評價|為什么說現(xiàn)在不宜力推衍復1000指增?);2021年8月天演最熱的時候,就讓大家不要去追(私募評價|聊聊天演500指增)?!?/p>
同時該文章將明汯投資稱為“老私基最放心的量化私募”,并表示“老私基認為當前的明汯是非常適合一般投資人的,超額在平均水平以上且夠穩(wěn)定。熟悉老私基的讀者也都會知道,老私基一直非常認可明汯的,就方法論的完整性和alpha的能力來說,明汯應該是目前市場中最好的?!?/p>
由于該公眾號運營團隊中存在明汯投資的員工,其中徐某駿更是明汯投資的董事總經理,其利用自媒體賬號在私募基金銷售中詆毀同行競爭對手的行為,是否屬于職務行為成為了大家關注的一個焦點。
需要注意的是,《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這也意味著,如果“老私基”的情況最終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成立,明汯投資或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另外,《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明確指出,募集機構及其從業(yè)人員推介私募基金時,禁止公開推介或者變相公開推介、禁止惡意貶低同行;第二十五條則規(guī)定,募集機構不得通過下列媒介渠道推介私募基金,例如,未設置特定對象確定程序的募集機構官方網站、微信朋友圈等互聯(lián)網媒介。綜合來看,“老私基”的行為也使得明汯投資面臨不小的違規(guī)風險。
據(jù)上海證券報報道,近日有十余家私募機構已向中國證監(jiān)會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遞交了《關于上海明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從業(yè)人員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舉報信》。
目前,明汯投資相關事件尚未有明確的定論,界面新聞也將持續(xù)跟蹤事情的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