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凱材料收關注函:要求說明子公司被合同詐騙具體情況

深交所3月20日向飛凱材料發(fā)出關注函。3月19日,公司披露《關于全資子公司被合同詐騙暨收到立案決定書的公告》,安慶市公安局決定對公司全資子公司晶凱電子被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晶凱電子與鑫邁迪,以及鑫邁迪指定的采購商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開展貿易業(yè)務,2023年12月末,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累計應付公司貨款達2.02億。

同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業(yè)績預告修正公告》,因前述合同詐騙案預計將新增計提較大數(shù)額資產減值,擬將前期預告凈利潤1.96億元-2.61億元調減為1.03億元-1.54億元。

公司被要求補充說明公司與鑫邁迪、睿諾電子和睿諾光電等實體簽訂若干購銷合同的業(yè)務背景、原因,相關交易是否具有商業(yè)實質,結合該等交易的預期收益和風險敞口說明其是否具備商業(yè)合理性,相關交易是否存在變相財務資助或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

詳細說明截至回函日公司被合同詐騙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業(yè)務種類、涉及產品、涉嫌違法犯罪行為具體內容、公司發(fā)現(xiàn)時間、涉及資金金額、資金最終流向、案件進展、對公司近三年主要財務指標及會計科目的影響等。

結合本次合同詐騙事件情況及資金支付的審批流程等說明內部控制程序未能有效阻止公司在本案所涉貿易業(yè)務中出現(xiàn)大額風險敞口的原因,并進一步自查合同簽訂及資金支付審批過程中內部控制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存在嚴重缺陷,公司簽訂的其他合同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風險事項,對公司可能的影響及擬采取的應對措施。

結合本次合同詐騙事項,說明公司董事、監(jiān)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合同簽訂和資金支付等重要業(yè)務流程中的責任履行情況,是否存在該等人員未能勤勉盡責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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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凱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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