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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信信托回款15億拒絕向投資人分配,四點障礙是否合理?專家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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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信信托回款15億拒絕向投資人分配,四點障礙是否合理?專家解讀

華信信托停兌項目背后涉及自然委托人近3000人,托欠本金不足65億元。

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界面新聞記者 | 鄒文榕

爆雷多年后,近日,華信信托被曝“底層資產(chǎn)回收資金約15億元,但拒絕向投資者分配?!?/p>

據(jù)界面新聞記者拿到的《華信信托委托人情況說明會(0105)》顯示,華信信托目前信托底層資產(chǎn)回收資金約15億元,資金構成為兩部分:一是華信信托自有資金持有的信托計劃回款資金;二是對應不同信托計劃和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計劃回款資金。

“有資金回收卻不能還給投資人?!比A信信托表示,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上資金不具備分配條件,且主要存在四點障礙。

其中,障礙一是自有資金直接受讓委托人信托受益權存在法律障礙,華信信托認為適用《信托法》第三十四條、《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chǎn)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即“資管新規(guī)”)第十九條相關內(nèi)容。

障礙二是其他信托計劃回款資金直接向所有社會投資者分配也存在法律障礙,華信信托請委托人參見《信托法》第二十九條、《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chǎn)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第八條相關信托計劃獨立核算、單獨管理內(nèi)容。

據(jù)了解,《信托法》第三十四條提到,受托人以信托財產(chǎn)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托利益的義務;而“資管新規(guī)”第十九條則對哪些行為將被認定為剛兌進行了規(guī)范。

此外,《信托法》第二十九條指出,受托人必須將信托財產(chǎn)與其固有財產(chǎn)分別管理、分別記帳,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chǎn)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華信信托以此為依據(jù)拒絕兌付是否合理呢?界面新聞記者采訪了多位業(yè)內(nèi)人士看法。

對于華信信托提到的障礙一,兩高(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應越律師認為,“資管新規(guī)”要求下,信托公司的確不能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兌付,否則將被視為剛兌行為。

“過往高風險信托機構的風險處置方案中,除新時代信托外,其余均為第三方非金融機構受讓信托份額,僅新時代信托的兌付資金中存在部分自有資金?!痹趹娇磥?,新時代信托屬于剛兌,但作為特例,已不具備參考意義。

“華信信托(爆雷)已經(jīng)4年多,但上一次分配還是在2022年?!睂τ谌A信信托提到的障礙二,有投資者表示,“既然相關信托計劃獨立核算、單獨管理,為什么其他信托計劃回款資金不能分配給對應項目的投資人?”

“華信信托針對障礙二的答復并沒有說清楚?!碧┖吞ū本┞蓭熓聞账匣锶寺蓭煆堭┫蚪缑嫘侣動浾叻治?。據(jù)其推測,上述表述可能隱藏了華信信托的項目回款資金有混同,以及各個信托計劃之間也沒有獨立建賬的情況。

“完整的表述可能是,(華信信托)收到了回款,但回款無法區(qū)分具體的信托項目,而法律規(guī)定不同信托項目對應的信托財產(chǎn)應該分開單獨建賬,所以回款在區(qū)分清楚前,不能進行兌付?!痹趶堭┞蓭熆磥?,單一信托底層回款,分配給該信托的受益人是不存在分配障礙的。

對此,上海言匯律師事務所姚式云律師也表示認同,“如果信托項目真實回款,資金流向也一致,投資人是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委提起仲裁或訴訟,要求按項目進行清算。”

姚式云還認為,一般只要涉及統(tǒng)一停兌,大概率存在資金池業(yè)務,也就是可能存在所謂的資金挪用行為。

據(jù)此前《國際金融報》報道,2020年4月,華信信托被監(jiān)管叫?!百Y金池”業(yè)務。9月起,華信信托先后27個集合資金信托產(chǎn)品發(fā)布延期兌付公告,隨之拉開爆雷序幕。

2021年2月,原銀保監(jiān)會派駐工作組入駐華信信托。此后,華信信托分別于當年6月和2022年初進行兩次信托受益權轉讓,累計兌付本金9.2%,剩余90.8%本金展期。

在2023年3月17日的委托人情況說明會當中,華信信托就已經(jīng)表明,原計劃信托項目目前回款暫不進行分配,待整體方案確定后一次性解決。

2023年11月10日的情況說明會又披露稱,華信信托整體風險處置方案已經(jīng)正式上報了,工作組正在牽頭與相關部門抓緊溝通協(xié)調(diào),爭取方案能夠盡早得到審批和實施。

“華信信托一直強調(diào)整體解決或許也是受資金缺口所限,后期整體兌付方案落地極大可能將參考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進行打折兌付?!痹趹娇磥?。

在今年1月5日的情況說明中,華信信托還提到,原計劃由華信匯通集團受讓信托受益權,但目前存在障礙。其董事會、股東會目前均無法對借款、受讓信托受益權做出決議。華信匯通集團所有銀行賬戶近期被凍結,資金劃轉無法進行。

如若借助其他主體受讓信托受益權,需要該第三方主體先從華信信托承接大額資金增加自己的負債,再以該資金受讓信托受益權。目前,公司沒找到其他企業(yè)同意受讓信托受益權。

以上兩條也是本次華信信托提到“回收資金無法分配給投資人”的障礙三和障礙四。

此外,華信信托還引用《資金信托合同》第10.2.3條約定稱,若本合同第五條之信托計劃期限屆滿時,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未能全部實現(xiàn)的,本信托自動進入延期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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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信信托回款15億拒絕向投資人分配,四點障礙是否合理?專家解讀

華信信托停兌項目背后涉及自然委托人近3000人,托欠本金不足65億元。

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界面新聞記者 | 鄒文榕

爆雷多年后,近日,華信信托被曝“底層資產(chǎn)回收資金約15億元,但拒絕向投資者分配?!?/p>

據(jù)界面新聞記者拿到的《華信信托委托人情況說明會(0105)》顯示,華信信托目前信托底層資產(chǎn)回收資金約15億元,資金構成為兩部分:一是華信信托自有資金持有的信托計劃回款資金;二是對應不同信托計劃和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計劃回款資金。

“有資金回收卻不能還給投資人?!比A信信托表示,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上資金不具備分配條件,且主要存在四點障礙。

其中,障礙一是自有資金直接受讓委托人信托受益權存在法律障礙,華信信托認為適用《信托法》第三十四條、《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chǎn)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即“資管新規(guī)”)第十九條相關內(nèi)容。

障礙二是其他信托計劃回款資金直接向所有社會投資者分配也存在法律障礙,華信信托請委托人參見《信托法》第二十九條、《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信托公司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chǎn)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第八條相關信托計劃獨立核算、單獨管理內(nèi)容。

據(jù)了解,《信托法》第三十四條提到,受托人以信托財產(chǎn)為限向受益人承擔支付信托利益的義務;而“資管新規(guī)”第十九條則對哪些行為將被認定為剛兌進行了規(guī)范。

此外,《信托法》第二十九條指出,受托人必須將信托財產(chǎn)與其固有財產(chǎn)分別管理、分別記帳,并將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財產(chǎn)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華信信托以此為依據(jù)拒絕兌付是否合理呢?界面新聞記者采訪了多位業(yè)內(nèi)人士看法。

對于華信信托提到的障礙一,兩高(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應越律師認為,“資管新規(guī)”要求下,信托公司的確不能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兌付,否則將被視為剛兌行為。

“過往高風險信托機構的風險處置方案中,除新時代信托外,其余均為第三方非金融機構受讓信托份額,僅新時代信托的兌付資金中存在部分自有資金?!痹趹娇磥?,新時代信托屬于剛兌,但作為特例,已不具備參考意義。

“華信信托(爆雷)已經(jīng)4年多,但上一次分配還是在2022年?!睂τ谌A信信托提到的障礙二,有投資者表示,“既然相關信托計劃獨立核算、單獨管理,為什么其他信托計劃回款資金不能分配給對應項目的投資人?”

“華信信托針對障礙二的答復并沒有說清楚?!碧┖吞ū本┞蓭熓聞账匣锶寺蓭煆堭┫蚪缑嫘侣動浾叻治?。據(jù)其推測,上述表述可能隱藏了華信信托的項目回款資金有混同,以及各個信托計劃之間也沒有獨立建賬的情況。

“完整的表述可能是,(華信信托)收到了回款,但回款無法區(qū)分具體的信托項目,而法律規(guī)定不同信托項目對應的信托財產(chǎn)應該分開單獨建賬,所以回款在區(qū)分清楚前,不能進行兌付?!痹趶堭┞蓭熆磥?,單一信托底層回款,分配給該信托的受益人是不存在分配障礙的。

對此,上海言匯律師事務所姚式云律師也表示認同,“如果信托項目真實回款,資金流向也一致,投資人是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委提起仲裁或訴訟,要求按項目進行清算?!?/p>

姚式云還認為,一般只要涉及統(tǒng)一停兌,大概率存在資金池業(yè)務,也就是可能存在所謂的資金挪用行為。

據(jù)此前《國際金融報》報道,2020年4月,華信信托被監(jiān)管叫?!百Y金池”業(yè)務。9月起,華信信托先后27個集合資金信托產(chǎn)品發(fā)布延期兌付公告,隨之拉開爆雷序幕。

2021年2月,原銀保監(jiān)會派駐工作組入駐華信信托。此后,華信信托分別于當年6月和2022年初進行兩次信托受益權轉讓,累計兌付本金9.2%,剩余90.8%本金展期。

在2023年3月17日的委托人情況說明會當中,華信信托就已經(jīng)表明,原計劃信托項目目前回款暫不進行分配,待整體方案確定后一次性解決。

2023年11月10日的情況說明會又披露稱,華信信托整體風險處置方案已經(jīng)正式上報了,工作組正在牽頭與相關部門抓緊溝通協(xié)調(diào),爭取方案能夠盡早得到審批和實施。

“華信信托一直強調(diào)整體解決或許也是受資金缺口所限,后期整體兌付方案落地極大可能將參考安信信托、四川信托等進行打折兌付?!痹趹娇磥?。

在今年1月5日的情況說明中,華信信托還提到,原計劃由華信匯通集團受讓信托受益權,但目前存在障礙。其董事會、股東會目前均無法對借款、受讓信托受益權做出決議。華信匯通集團所有銀行賬戶近期被凍結,資金劃轉無法進行。

如若借助其他主體受讓信托受益權,需要該第三方主體先從華信信托承接大額資金增加自己的負債,再以該資金受讓信托受益權。目前,公司沒找到其他企業(yè)同意受讓信托受益權。

以上兩條也是本次華信信托提到“回收資金無法分配給投資人”的障礙三和障礙四。

此外,華信信托還引用《資金信托合同》第10.2.3條約定稱,若本合同第五條之信托計劃期限屆滿時,受益人本金、預期收益未能全部實現(xiàn)的,本信托自動進入延期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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