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光集團兩家附屬公司清盤呈請聆訊押后至10月30日舉行

香港法院周一決定,將龍光集團兩家附屬公司的清盤呈請聆訊押后至10月30日舉行。法官Linda Chan表示,預計各方將在下次聆訊上提出“非常具體的東西”,如債權(quán)人簽署的協(xié)議,否則沒有意義再把清盤呈請聆訊押后。龍光集團律師在聆訊會上表示,公司與特設(shè)債券持有人小組的討論取得了進展,但8月底發(fā)生的某“事件”,影響了現(xiàn)金流等方面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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