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代持情況導致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的內(nèi)容披露不準確,新美星控股股東、實控人何德平遭深交所通報批評

深交所10月25日向新美星下發(fā)《關(guān)于對何德平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深交所決定對公司實控人何德平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對于何德平上述違規(guī)行為及深交所給予的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開。

新美星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公告顯示,經(jīng)中國證監(jiān)會查明,在新美星2016年4月上市前,上海海得澤廣投資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代何德平及其配偶黃秀芳持有新美星80萬股股份,占新美星上市時總股本的1%;上市后,該部分股票繼續(xù)由海得澤廣代持。何德平隱瞞上述代持情況,導致新美星2016年至2018年披露的部分臨時報告、定期報告的內(nèi)容不準確。何德平作為新美星實際控制人,未如實告知新美星上述持股情況,致使新美星在相關(guān)公告中均未披露相關(guān)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guān)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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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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